2006年3月31日 星期五

陳定南 撤回選舉期間訴訟案



陳定南 撤回選舉期間訴訟案
盼以縣政為優先 決定放下私怨 呂國華也釋善意 撤回自訴、告訴案 並將拜訪陳 

【記者徐柏棻/宜蘭報導】
人在病中的前法務部長陳定南,昨天發出新聞稿,表示選舉已經結束,為了宜蘭縣未來發展,他決定摒棄私怨,無條件撤回任何自訴與告訴案件;選舉期間和他對壘的縣長呂國華表示,將擇期拜訪陳定南。

陳定南過去所發的新聞稿,都是由他親筆所寫,而且筆力萬鈞,力透紙背;昨天的新聞稿卻是電腦打字,頗為罕見。可能和他最近身體違和,因肺疾住進醫院養病有關。

去年縣長選舉期間,當時是宜蘭縣長候選人的陳定南至宜蘭地方法院提起自訴,控告呂國華利用宣傳車及文宣,散布他涉嫌賄選的不實傳言,已觸犯選罷法及誹謗罪。

呂國華也因對手散發文宣指他與黑道掛勾,到地方法院提起自訴,指控陳定南違反選罷法,並要求對手舉證,若抹黑,陳定南應退選。

陳定南昨天的新聞稿指出,縣政工作千頭萬緒,若縣長因官司纏身而影響縣政,絕非縣民之福,更非他樂見,因此他本於地方和諧與宜蘭縣發展,決定摒棄個人恩怨,無條件撤回自訴與告訴案,以發揚民主聖地傳統精神。

呂國華昨天也發出新聞稿,表示選舉期間雙方因立場見解不同,衍生司法紛擾,認為選舉已落幕,雙方應捐棄成見,他也同時宣布無條件撤回任何自訴、告訴案,和解互諒,一切以宜蘭縣的長遠發展和縣民福祉為優先。他除了祝福陳定南,也將擇期拜訪,向他請益。


2006-03-31/聯合報/C2/宜蘭縣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