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0日 星期二

童玩節賠錢 宜前文化局長涉瀆職


童玩節賠錢 宜前文化局長涉瀆職
 
【記者唐復年、戴永華/宜蘭縣報導】
舉辦十一年的宜蘭國際童玩藝術節,去年首度虧損五千餘萬元;檢調查出前文化局長劉哲民涉嫌未經公告即私相授受,將十萬張預售票賣給業者翁正杉,翁卻開芭樂票給文化局,檢調昨天約談劉、翁及文化局七名承辦人。

宜蘭縣調查站昨天偵訊後,將劉哲民及翁正杉依貪瀆、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地檢署複訊,檢方諭令劉廿萬元、翁十五萬元交保,但翁表示拿不出這麼多錢,檢方改為三萬交保。

檢調查出,由宜蘭縣政府文化局主辦、蘭陽文教基金會承辦的宜蘭國際童玩藝術節,去年三月間與大台灣旅遊網宜蘭縣記者翁正杉簽約,以二千八百萬元將價值四千萬元的十萬張童玩節平日票及假日票切給翁正杉。劉哲民當時對外宣稱切票有上網公告,但議員發現有異。

議員們後來舉行記者會抨擊,要求宜蘭縣政府政風室、檢調單位查辦。童玩節結算時,出現十一年來首度虧損,達五千多萬元,劉哲民隨後辭職下台。

昨天上午宜蘭縣調查站分別到文化局、蘭陽文教基金會、劉哲民家、翁正杉公司及家中搜索,並傳喚劉哲民等人。

檢調發現,各種證據顯示,十萬張大宗切票沒有上網公告,違法事證明確;翁正杉以大台灣旅遊網名義與縣府簽約,但大台灣旅遊網總公司否認,之後證實翁姓業者簽約用印與大台灣旅遊網用印不同,涉嫌偽造文書。

更離譜的是,翁正杉開出三張遠期支票給文化局,最後一張七百廿萬元於去年六月跳票,劉哲民同意展延,但翁遲遲無法付款,蘭陽文教基金會扣押一百廿萬元保證金,剩下六百萬元尚未清償;翁允諾今年二月底前開出三張支票償還,但又跳票。

文化局去年辦理大宗切票作業時,曾表示因為基金會資金不足,以大宗切票預售可讓票務收入提早進帳。檢調指出,照理業者應支付現金或即期支票,但業者開出的卻是遠期支票,有違常理。

檢調說,過去童玩節活動從未有過大宗切票前例,劉哲民做出如此重大決定,且沒有經過蘭陽文教基金會召開董事會同意,決策過程是調查重點。【2007-03-20/聯合報/A8/社會】